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定义 本标准所称的标准化管理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设施、设备、现场管理等诸方面符合国家行业安全(或与安全相关的)法律规范、规程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要求而实施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在创建标准化管理达标施工场地时使用
第四条 主要依据 本标准主要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行业标准、法律规范、规程和本市对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各类规定(见附录)
第二章 安全管理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2)各项经济承包行为中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安全保证措施
(3) 承发(分)包或联营各方之间依据有关法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明确
第六条 安全教育 (1)对新工人实施公司、项目体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对变换工种的工人实施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及时做好记录
(2)工人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七条 施工组织设计要针对工程的特点、施工方法、所用的机械、设备、电气、特别作业生产环境和季节影响等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齐全,有技术负责人签名和技术部门盖章
第八条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工人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者履行签名手续
第九条 特种作业 各特种作业人员都按要求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不超期,名册齐全,真实无误
第十条 安全检查 (1)建立各级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重点、危除部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