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案例分析整体评述•规划的意义•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是城镇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是经济发展、居民安全健康生活的重要保障
整体评述•现状•“十二五”以来,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大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全国污水处理水平明显提高
截至2015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已达到2
17亿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2%,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
整体评述•不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然存在着区域分布不均衡、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建制镇设施明显不足、老旧管网渗漏严重、设施提标改造需求迫切、部分污泥处置存在二次污染隐患、再生水利用率不高、重建设轻管理等突出问题,城镇污水处理的成效与群众对水环境改善的期待还存在差距
整体评述•指导思想•《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整体评述•基本原则•尊重自然,统筹规划
•系统协调,提质增效
•问题导向,突出重点
•政府主导,加强监管
整体评述•主要任务•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具备污水收集能力,所有设市城市、县城及部分建制镇具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区域性分析•到2020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县城不低于85%,其中东部地区力争达到90%;建制镇达到70%,中西部地区力争达到5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县城达到70%,建制镇达到50%
•再生水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一般地区不低于15%,缺水地区不低于20%,京津冀地区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