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民防空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造价咨询人的资质管理和人防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资格管理,提高人防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人防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人防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人防工程造价咨询人的资质和人防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资格监督管理,应当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造价咨询人,是指具备人防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是指取得“人防工程专业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五条 国家对从事人防工程造价咨询的咨询人实行资质管理,对从事人防工程造价咨询的个人实行资格管理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全国人防工程造价咨询人资1质和人防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工作,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国家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造价咨询人资质和人防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工作,省级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省级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六条 人防工程造价咨询人从事人防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人防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七条 本办法所指人防工程是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抢救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和加固改造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 资质等级与标准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八条 人防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分甲级、乙级和暂定乙级
第九条 甲级人防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标准如下:(一)具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二)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