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办理人防工程建设报建、缴交易地建设费及免建免缴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汕头经济特区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在特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项目,必须按以下的规定办理人防工程的报建手续:一、办理配套建设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1、满 10 层或者基础埋深满 3 米的民用建筑,根据不少于该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 6 级以上(含 6 级,下同)防空地下室;2、危房翻新住宅项目、不满 10 层或者基础埋深不满 3 米的居民住宅楼,根据该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 6B 级防空地下室;3、本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根据该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的 4%修建 6 级以上防空地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室;但民用建筑处于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内的,可以根据该民用建筑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 4%集中修建 6 级以上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根据本条前款第(三)项集中修建的,其选址和实施计划应当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新建、扩建、改建等 10 层(含 10 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 3 米(含 3 米)以上的 9 层以下民用建筑,必须修建相当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二、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的建设项目1、不满 10 层或者基础埋深不满 3 米,且地面总建筑面积不满 2000 平方米的;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不合理的;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不能修建防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空地下室或者难以保证防空地下室施工安全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易地建设的决定。5、对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准,可以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2)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三、对以下民用建筑项目,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准,可办理免建防空地下室及免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建设项目。1、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2、因水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