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管及顶管施工4
结束语根据工程施工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编方案方案要求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或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专家评审施工前,必须联系施工线路产权单位,组织进行管线交底工作
对施工区域相邻(交)管线进行探明,对于较深无法进行人工开挖的,利用仪器进行探测
施探沟开挖完毕后,要及时进行回填,在地下管线处做好标记,并在施工图所处位置准确标明
管线探测仪使用前,确保仪器质量合格
针对探测出的管线位置,可利用洒线、油漆、钢钉等措施进行标注,并在平面图相应位置准确标出,同时对探测出的不明管线,还要与产权单位进行交底
探沟(管线)施工区域内,无法及时回填的要做好防护:临近城市道路施工做好围挡或水码进行隔离;少量人员通行处做好防护栏杆;在显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通透围挡隔离水码隔离临时栏杆隔离开挖深度较浅、土方量较少时,易结合实际采用单侧堆土(沟槽边缘1m外);开挖前应进行测量放线,并标注地下管线位置,防止开挖过程中出现险情、造成意外事件;开挖过程及时进行高程测量控制
开挖地段空旷、行人较少、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可采用放坡开挖,人工清底辅助措施,土方堆放距沟槽边缘要≥沟槽深度,防止坍塌,也可采取井点降水措施防止边坡坍塌
开挖深沟槽时,在场地狭小、不足以放坡时,应采用支护措施,支护方式要结合地质条件进行计算负荷,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过程加强监督检查
城市内开挖深沟槽时,土方必须及时做到清运,人工清理
沟槽紧邻住房等设施必须采取支护措施,防止住房等设施位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