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的有关事项告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了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档案归档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保障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完整、准确、真实、系统的归档,根据《苏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苏州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归档规定》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内容包括全套完整的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原件、声像(重点工程需报送录像片)档案资料。案卷质量应当符合《苏州市建设工程档案质量组卷要求》、《苏州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归档规定》。凡无竣工档案资料或声像档案不完整的工程,一律不得通过竣工验收。现对拍摄程序、内容及相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规定:(一)开工前1、原址、原貌及周边状况;2、重要建(构)筑物;3、拆迁情况。(二)基础工程1、基础异常情况技术处理,土壤岩样分析过程等情况;2、建筑物基础类型及施工,特别施工的技术工艺现场;3、建筑物移位、沉降、变形及处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主体工程1、主体设计模型;2、钢筋结构、管线等主要隐蔽工程施工情况;3、砌体、混凝土灌注、屋面工程;4、主体结构布局、大型构件安装等现场;5、防水、保温、防腐工程的工艺现场;6、采纳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施工情况;7、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四)竣工后新貌1、工程整体外观和立面状况(反映公安编号);2、消防等主要设施情况等;3、室外景观工程。(五)其他方面1、工程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图;2、开工、竣工仪式;3、施工建设中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4、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情况;5、竣工验收情况。其中,开工前原貌、基础处理、隐蔽、混凝土灌注、屋面、质量事故、竣工后新貌为声像档案资料归档的必备内容。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都要报送有关照片档案资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报送有关照片和录像资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7 层(含 7 层)以上建筑;单项工程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以上;项目总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 3 万平方米以上;单跨跨度 16 米以上厂房;人防设施;城市主干道;多孔 100 米或单孔 40 米以上桥梁;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自来水厂;燃气厂;发电厂;220 千伏以上输变电站;一级公路;港口码头;水利防洪设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报送有关照片、录音、录像资料以及专题录像片:列为区级以上重点(或实事)工程的项目;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