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 2:南通市交通建设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审查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加强南通市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技术管理,建立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编制、论证及审查管理体系,预防重特大施工质量、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本市交通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交通建设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航道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加固以及大修等工程
第四条 南通市交通局负责全市交通建设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南通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受南通市交通局委托,对全市交通建设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审查工作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南通市交通建设危险性较大工程按危险等级不同实行分级管理,等级划分详见《南通市交通建设危险性较大工程等级划分表》(附表)
危险等级 1 的交通建设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危险等级 2 的交通建设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组织论证应根据工程规模、施工条件、施工管理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危险等级 3 的交通建设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 交通建设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要求组织论证审查程序
同一类型的分部分项工程,假如施工条件、工程环境类似,施工工艺一致,可以统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执行相应的论证审查程序
对于南通市交通建设危险性较大工程等级划分表中的不属于分部分项的工程,当该工程划分小于分部分项工程时,以该工程归属的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执行相应的论证审查程序;当该工程划分大于分部分项工程时,以该工程为对象编制专项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