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1、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法律规范审核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顺利实施,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24]87 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技术管理
3、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 、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项目部(指挥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总体)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
4、专项方案编制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项目部工程部为主责部门,安全质量、物资设备等相关部门为配合部门
5、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5
1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等
2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律规范性文件、标准、法律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 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6、专项方案的审核应根据工程危险性大小实行分级审查,并报建设或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公司根据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为一般项目和规模较大项目两类,具体范围参见附录一、二
7、专项方案的分级审核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