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云南省交通厅公路工程定额站四项制度实施办法云南省交通厅公路工程定额站是云南省交通厅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单位,担负着全省交通建设造价管理任务
为全面深化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努力构建高效、诚信、廉洁的服务型单位,特制定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郑重承诺:一、我站将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法律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交通厅和上级的各项决定,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二、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仔细履行职责,服务交通,指导全面,协调解决交通建设中的有关造价管理的重大问题
三、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工作作风建设,严格推行工作反馈回复、过错责任追究制和问责制,对不作为,乱作为者一律实行问责
四、推行首问责任制和工作AB角制
对前来我站办事的人员,站内职工谁首次接待办理谁负责到底,对服务对象必须一次详细告知办事程序、办理要求和所需材料
五、正确履行造价审查职能
具备审核条件的重点项目保证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重大项目的复杂阶段审核在 25 个工作日完成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六、做好定额管理工作
送审的补充定额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需重新测定的新定额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每年度对定额进行动态更新
七、做好材料指导价的服务工作
确保双月底发布下两月指导价,查询材料指导单价保证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加强对全省农村公路造价管理工作的总体指导与协调,推动州市造价管理机构的建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省造价管理检查(监督)工作
九、加强造价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对造价技术咨询方面的问题在 3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十、健全完善造价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在提交资料齐全的前提下保证 1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证、换章及个人信息变更
十一、仔细履行工程造价监管职能,按厅安排及时受理,依法查处造价违法违规和行为,协调解决造价纠纷,切实维护广阔人民群众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