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呼和供电维管段营业线施工安全及天窗修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及天窗修实施细则》(呼铁办〔2024〕99 号)规定,结合我段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全段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 2 条 营业线和临近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控制到位
第 3 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切实做到“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
凡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
第二章 营业线施工范围和等级第 4 条 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包含临管和代维修线路)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铁路交通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一、施工作业范围1
在维修天窗时间内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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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及更新改造
其他需供电配合的施工
集中修、双线电气化区段“垂直天窗”
其他列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各类施工
二、维修作业范围: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作业
第 5 条 供电段主体施工及配合其它相关专业施工根据重要程度分为三级,其中Ⅲ级施工划分为 A、B、C 三类:一、Ⅰ级施工1
繁忙干线封锁 5 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 6 小时及以上,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 8 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 2 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能力紧张、运输繁忙的枢纽地区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等运输、施工组织复杂的施工项目,施工时间虽不足上述规定,视其对运输影响程度可定为Ⅰ级施工(在施工设计交底、施工方案审查时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后报施工领导小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