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CJJ/T 82-99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的通知建标[l99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 号)要求,由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推举性行业标准,编号 CJJ/T82-99,自 l999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讨论院管理,天津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讨论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285 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讨论,仔细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法律规范。本法律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前准备;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5.种植前土壤处理;6.种植穴、槽的挖掘;7.苗木运输和假植;8.苗木种植前的修剪;9.树木种植;10.大树移植11.草坪、花卉种植;12.屋顶绿化;13.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14.工程验收。 本法律规范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讨论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法律规范主编单位是:天津市园林管理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 号;邮编:300191)。 本法律规范参加单位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园林局、上海市园林管理局、杭州园林文物管理局、沈阳城建局绿化管理处。 本法律规范主要起草人是:陈威、孙义干、王立新、贺振、郭喜东、张启俊、杨雪芝、赵宏儒、施桂弟、黄梅珊、孔庆良。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 .总则 1.0.1 为了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城市绿化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法律规范。 1.0.2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1.0.3 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符合本法律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