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商业欺诈建设地方信用体系 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大胆探索,努力实践,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地方政府认识到位
行动积极,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应用成效明显 近几年,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性很高,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进一步优化投资贸易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提出了诚信建设的目标和口号,建立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等各具特色的领导推进机制
建设了多来源、跨领域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各地都把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切入点
上海、浙江、北京、天津、江苏、重庆、湖南、深圳、宁波、汕头等省市都建立了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XX 省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入库企业数达到近 80 万家,数据种类达到 88 类 919 项;XX 市集成了 97 万多家各类市场主体的 3432 万多条信用信息:XX 省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入库人数达 820 万人,覆盖了全市 87%的有信贷能力的人群;XX 省的“公民信息数据库”归集了全省 9200多万条与个人信用密切相关的信息,涉及 6627 万自然人
制定信用法规和标准
各地区根据需要,开展了信用立法、标准化方面的探索,对信用信息的内容、归集的渠道和时限、公开的范围和方式作出了规定,统一信用信息的数据格式和传输方法,为信用体系的运转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技术保障
XX 省制定了《XX 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XX 省出台了《XX 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XX 省制定了《XX 省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圳颁布实施了《XX 市企业征信与评估管理办法》等
加强信用信息的应用,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各地围绕信用产品使用这一关键环节,采取各种措施,促进信用服务市场的发育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在政府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