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材料具体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甲供材的采购、进货、验收和付款等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甲供材的采购供应管理。 2、管理职责 2.1 由综合部负责甲供材的采购、进货、及交接手续; 2.2 总工程师负责提出相关材料、设备的规格、性能要求; 2.3 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甲供材的进货验收; 2.4 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收料单、领料单的审核及支付货款。 3、管理要求 1)总工办根据设计要求向综合部部提出装饰材料、特种材料等及设备的规格、性能要求; 2)总工预决算员根据施工图纸、及总工办提供的相关要求计算出各项甲供材料的品种、材质、规格、数量及型号等各项参数指标,交总工办会签。总工办详细复合签字认可后,交综合部材料员以此作为采购计划的依据; 3)综合部部材料员依据上述资料、列出采购清单报综合部经理审核,交总工办会签确认。 3.2 综合部按照会签确认的采购清单,及时选择供应商,会同总工办、工程部考察各供应商的资质及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等综合情况,经货比三家后,会签上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落实供应商(具体操作见本公司制定的“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3.3 综合部部根据领导审批意见,与供应商签定供应合同,并约定对方的违约责任。同时将合同复印件交工程部备查;工程部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做好接受甲供材的准备工作。 3.4 材料的进货时间,由工程部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在一个月前向综合部提出进货时间及数量要求(特殊情况临时商定),综合部负责与供货厂商联系按要求进货。如不能按要求进货,责任由综合部负责。 3.5 现场验收工作由工程部负责组织;凡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出具正式出厂合格证,准用证明,质量证明书,材质化验单等有关文件资料。综合部应督促供应单位按规定及时将上述文件资料提交工程部;凡需进行现场检验的,由工程部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即时进行取样检验,在未取得检验结果以前,不得使用该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应将试验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工程部。工程部根据合同要求验收质量,并签署验收结论;保管员根据实际到货品种、规格和数量办理入库手续,施工单位办理收料、领用手续,如数点收(到综合部填制领用单)并加盖施工单位鉴章;其收料、领用两联单交综合部及财务部留存,如质量不合格或数量缺少,由材料员负责与供货商联系换货或补缺。综合部据此及工程部出具的材料验收意见并对照合同作为结算依据,并在材料月报表后附上该项目的收料单、领料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