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绩效考核细则 针对维修工岗位的特殊性,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客观合理的考核规则,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调动全员创新意识
下文是维修工绩效考核细则,欢迎阅读
维修工绩效考核细则一 一、工作量 40 分 (1)以每一工作日为一记量单位包括维修项目,修理时间,修复后持续工作时间
为日记分标准持续工作时间/修理时间*工作项目比较日工作量及工作效率记录当日工作记录
(2)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如无故怠工,推脱
经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确认
(每次扣 2 分) (3)维修时如查不出原因或自己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与班长联系
每次设备修理结束后,应观察一段时间(10 个产品以上)确无问题,请操作工在报修单上签字确认后,才算完成任务
(无故不执行扣 1 分) (4)工作完成将维修现场清理干净,工具及零件归位
换下来的旧零件应收回,带回机修间,如能修复,尽可能修理
(无故不执行扣 0
5 分) (5)修理应填报修单,各人应做好工作记录
作为月度考评依据之一
(6)以出勤及加班加点考核工作积极性视工作实际情况增减(最多不超 0
5 分) 以上依据维修工作记录出勤考核表及操作报修工作联系单
对应各维修人员负责的机台及设备的维护保养: (1)机台所有零部件有无缺失及损坏 (每一处扣 0
5 分) (2)跑冒滴漏的及时处理 (每一处扣 0
5 分) (3)各润滑点的通畅及无外漏时间周期设定合理,固态油脂加注每 15 个工作日加注 1 次
(每一处扣 0
5 分) (4)各安全保护机构的齐全有效
(每一处扣 1 分) (5)吸料干燥泸芯每 2 个工作日清理一次
(每一次扣 0
5 分) (6)油箱减速机油位及泸芯的定期更换
(每一次扣 0
5 分) (7)各人专管的生产设备,每班至少巡视、点检二次,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班长,并为维修作好配件和准备工作
(无故不执行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