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行政执法中问题所在以及解决举措渔业行政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自一九八六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的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发展壮大的过程
多年来,我市的渔业行政管理遵循“以法兴渔、强化管理、公正严明、服务渔业”的方针,克服了种种困难,在监督检查渔业法规的贯彻执行,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渔业违规案件逐年下降,渔业资源逐步回升,渔业生产秩序呈现愈来愈好的发展势头
一、渔业执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自从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以来,渔业行政执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依法行政日益受到各级渔业行政执法部门的重视
在继续教育过程中,我市渔业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充实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等与依法行政关系密切的内容
结合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考试,年年举办渔业执法人员培训班
还不定期开展执法业务考核,总结执法实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
使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包括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有了较大的提高
在整顿行政执法队伍过程中,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责任和权力,建立内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了《渔业法律、法规学习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处罚案件报送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等相关保障制度
针对当前渔业执法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行政处罚的“查处分离、票款分离”,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等重要原则纳入相关执法工作程序,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挂钩,确保了渔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规范、有序、高效
二、渔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第1页共6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赋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