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中国铁通河南分公司车辆 驾驶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车辆驾驶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工作制度化,以此保证公司各类行车安全,避免人身事故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公司营造一个良好稳定的经营环境和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车辆驾驶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为主,事后处理为辅的工作指导思想。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车辆系指公司各种机动车辆。 第四条 各单位办公室(综合部)为车辆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办公室主任(综合部部长)为车辆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铁通河南分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以及公司所有具有车辆驾驶资格的员工。 第二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学习 第六条 树立和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是车辆驾驶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和目的。 第七条 各单位应通过安全宣传、会议宣传贯彻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培养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习惯,牢固树立安全行车意识。 - 2 - 第八条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总部和省公司下发的车辆行驶安全相关规定和文件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九条 各单位每月要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学习一次,内容主要是:交通法和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第三章 车辆使用、保养与维修 第十条 各单位要建立“派车单”制度,车辆使用人员要认真填写派车单,经车辆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车辆出市区到管内郊县应由主管领导批准,离开市区(郊县)一律要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 由于工作需要,各单位机关部门或营销部有的配有车辆,大部分没有专职司机,车辆管理比较混乱,给安全行车埋下隐患,为改变现状,车辆驾驶者除了必须具有驾照以外,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经过考试发放一定数量的准驾证,同时要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没有准驾证的,严禁驾驶公司车辆。 第十二条 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其它车辆一律封 存 。如 须用车,必须经过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车辆原 则 上 不 派私 人用车,也 不 外借 ,如 有特 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进 行登 记备 案 。 第十四条 驾驶行车要注 意 休 息 ,严禁开疲 劳 车,严禁开带 病 车,严禁酒 后驾车。 - 3 - 第十五条 长途行车(车辆出市区),必须由专职司机驾驶,路程远的(4 0 0 公里以上)应安排2 名驾驶人员轮流工作,避免疲劳驾驶。 第十六条 车辆驾驶前,驾驶人员应对车辆做基本的安全检查,尤其长途行车时,应对车辆做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处在正常的安全状态。 第十七条 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