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 辆 清 洗 保 洁 承 包 合 同 书 第 1 页 共 1 0 页 车辆清洗保洁承包合同书 甲 方 : 乙 方 : 甲 方 就 自 有 营 运 客 车 的 清 洗 保 洁 事 宜 , 本 着 公 平 、公 正、诚实、信用、自 愿的 原则, 于 2 0 0 8 年 4 月, 对车 辆 清 洗 保 洁 业务进行了招标
通过甲 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 综合 评比, 选定乙 方为甲 方 洗 车 项目招投标的 中选商,承 接甲 方 车 辆 的 清 洗 保 洁 业务,合 同 期限为一年一签
按合 同 第 三条, 合 同 期满后, 在同 等条例下, 乙 方 享有 优先续约权
甲 乙 双方 本 着 平 等自 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 原则,经友好协商后就 洗 车 项目承 包 事 宜 达成如下协议: 第 一条 甲 方 同 意将所有 自 有 营 运 车 辆 的 清 洗 保 洁 业务承 包给乙 方 , 乙 方 以包 人工、材料、设备、水电、税费等一切费用包干的 形式承 包
洗 车 场地由甲 方 免费提供, 洗 车 场分别位于甲 方(修理厂、夏湾)停车 场内, 乙 方 应在甲 方 指定的 洗 车 场内为甲方 提供合 格优质的 服务
第 二条 洗 车 场用途 该洗 车 场用途为车 辆 清 洗 , 只限于甲 方 所属和甲 方 同 意的 车辆 清 洗 , 不得对外营 业
除双方 另有 约定外, 乙 方 不得任意改变洗 车 场用途
第 三条 承 包 期限 车 辆 清 洗 保 洁 承 包 合 同 书 第 2 页 共 1 0 页 承 包 期 限 为 一 年 , 自 2 0 1 0 年 5 月 1 日 至 2 0 1 1 年 4 月 3 0 日止
合 同 期 满 后 , 在 同 等 条 例 下 , 乙 方 享 有 优 先 续 约 权
第 四 条 水 电 费 车 辆 清 洗 清 洁 所 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