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车辆管理制度与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机动车辆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使用机动车辆的相关事宜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指的机动车辆是指公司所有的在正常业务中需要用到的车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职员的专用车辆(由其自驾)不包括在内。 第四条 公司高级职员专用车辆的使用可参考本制度中的条款。 第五条 本规定所指公务车辆为公司现有的: 奥迪轿车一辆 大众帕萨特轿车一辆 金杯面包车一辆 第二章 车辆使用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 驾驶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应的交通管理规章、规则,保证车辆状况良好,严防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车辆适用范围: 1、领导业务用车; 2、集体参加各种会议、参观学习; 3、各部门行政业务用车; 4、接待用车; -2 - 5、经审批同意的其它用车; 6、员工因私用车; 第八条 车辆派遣原则: 1. 客户接送用车优先; 2. 员工因紧急事务用车优先; 3. 严重影响经营的紧急事项有车优先; 4. 涉及产品出货和运输事项用车优先; 5. 因事订车和一车多办事原则; 6. 出车任务基本均衡原则; 7. 客户和员工用车时间冲突的情况下,本着“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车辆。 第九条 因公申请用车需遵循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用车: 1、总经理、副总经理级别以上的员工用车可申请奥迪轿车 2、主管以上级别的员工用车可申请使用大众帕萨特轿车 3、一般员工用车可申请金杯面包车 第三章 因公用车 第十条 员工因公用车过程中,不得以非正当理由在用车过程中办理私人事务。 第十一条 员工在因公用车过程中,如遇特殊事件,须用车办理私人事务时,应及时上报车辆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使用车辆时,必须由车辆使用者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行政部审批后,方可使用。 -3 - 第十三条 车辆使用者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上的里程与目的地行车,归还车辆时要如实填写用车实际情况。 第十四条 车辆使用者应在使用车辆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包括车辆的各种证件是否齐全,车辆的水、电、油、灯光、防冻液、刹车系统、仪表盘等设备是否正常。 第十五条 如车辆存在异常的情况,须及时上报车辆管理者。由车辆管理者核实后,上报总经理,并追查责任。 第十六条 如车辆使用者在使用车辆前,未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则在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