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集料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第 1.0.1 条 为促进轻集料及轻集料混凝土生产和应用的发展,保证轻集料混凝土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第 1.0.2 条 本规程适用于无机轻集料混凝土的生产质量控制和检验,有关指标可供轻集料混凝土结构设计和施工时采用。 本规程不适用于无砂或少砂的大孔轻集料混凝土。 热工、水工、桥涵和船舶等用途的轻集料混凝土可参照本规程执行,但还应遵守相应的专门技术标准或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 1.0.3 条 用轻粗集料、轻砂(或普通砂)、水泥和水配制而成的混凝土,其干表现密度不大于 1950 ㎏/m 3 者,称为轻集料混凝土。 第 1.0.4 条 轻集料混凝土的常规性能指标的测定,应按普通混凝土的如下标准执行: 一、《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 GBJ80 - 85 ); 二、《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GBJ81 - 85 ); 三、《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GBJ82 - 85 ); 与轻集料特性有关的混凝土性能指标的测定按本规程第六章执行。 第二章 原材料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 2.1.1 条 制作轻集料混凝土所用水泥用符合下列标准的要求: 一、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 - 85 ); 二、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GB1344 - 85 )。 如采用其他制品的水泥,其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第 2.1.2 条 制作轻集料混凝土所用轻集料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要求: 一、《粉煤灰陶粒和陶砂》( GB2838 - 81 ); 二、《粘土陶粒和陶砂》( GB2839 - 81 ); 三、《页岩陶粒和陶砂》( GB2840 - 81 ); 四、《天然轻骨料》( GB2841 - 81 ); 五、《膨胀珍珠岩》( JC209 - 77 ); 其他品种轻集料应符合本章第二节的要求。 第 2.1.3 条 制作轻集料混凝土所用普通砂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试验方法》( JGJ52 - 79 )的要求。 第 2.1.4 条 制作轻集料混凝土所用的粉煤灰应符合《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 规 程 》 ( JGJ28 - 86 ) 的 要 求 。 第 2.1.5 条 制 作 轻 集 料 混 凝 土 所 用 的 外 加 剂 应 符 合 《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应 用 技 术 规 范 》 ( GBJ119 - 88 ) 的 要 求 。 第 2.1.6 条 轻 集 料 可 分 为 轻 粗 集 料 和 轻 细 集 料 。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