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 射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一 、总则 为及时、科学、合理、有效处置放射 性同位素和射 线装置辐 射 事 故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最大限度减少辐 射 事 故 的影响,特制订本预 案 。 (一 )任务。 放射 源和辐 射 技术在工农业、医学、科研和教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 用。当发生辐 射 事 故 ,可能影响到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时,为防止和减少事 故 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启动本应 急 预 案 ,并作出正确响应 。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 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 性同位素与射 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 故 预 防和应 急 管理条例》。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惠州市放射 性同位素和辐 射 技术应 用中的辐 射 事 故 的应 急 准备与响应 。 (四)应 急 指导方针。 依据《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 故 预 防和应 急 管理条例》,辐 射 事 故 应 急 管理实行" 统筹规划,积极兼容,常备不懈,统一 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 的方针。 (五)本应 急 预 案 的批准与修编。 1 . 应 急 预 案 的批准。 依 据 《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与 射 线 装 置 安 全 和 防 护 条 例 》 第 四 十 一 条 规 定 , 由 市 环 保局 会 同 市 公 安 局 、卫生局 、财政局 等部门编制辐射 事故应急预案, 报市 人民政府批准。 2. 应急预案的修编。 本预案根据 应急演习、实施应急响应的结果和 应急组织、单位 情况的变化, 以及国家和 省的法律、法规 、标准和 规 范的修改, 进行定 期或不定 期修编。修编后报市 人民政府批准。 二、应急机构和 职责分工 成立市 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组织辐射 事故应急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由 市政府分管环 境保 护 工作的副市 长担任组长, 市 环 保 局 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成员由 市 环 保 局 、公 安 局 、卫生局 、财政局 、环 保 监测站、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及相关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 在领导小组统一 领导、指挥下, 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辐射 事故应急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 )市 环 保 局 。 负责辐射 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 定 性 定 级工作; 组织对事故发生点周围进行辐射 监测; 协助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