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拨农业建设扶持资金近年来,坚持把发展设施农业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切入点,不断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
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农民收入大幅增加,设施农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年是继续加快设施农业建设的一年,为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确保完成3万亩设施农业特别是2万亩日光温室年度建设任务,区政府决定在年初已预拨302万元设施农业扶持资金的基上,再次预拨资金833
9万元,其中设施农业财政专项扶持资金312
25万元、项目资金521
65万元,专项用于扶持设施农业发展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预拨资金的原则和标准
原则:坚持地块落实、农户落实,6月底前动工建设,实现当年建设、当年生产、当年见效的原则
标准:依据各乡镇已经做到两“落实”并动工或即将动工面积为基础,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为目标,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根据区政府《时期发展设施农业扶持办法》应补贴资金的50%预拨
二、预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按照区政府《时期发展设施农业扶持办法》(政发号)文件精神,扶持资金专项用于设施农业项目水电配套资金补贴
各乡镇要严格管理、专项使用,不得挪用,确保扶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区政府将对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三、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速度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设施农业建设的困难和问题,搞好协调和技术服务工作,加快建设速度,真正实现当年建设、当年生产、当年见效四、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区直有关部门在搞好协调服务的同时,要加大检查和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同时,要搞好检查验收工作,对已拨付扶持资金但未达到建设面积的乡镇,年末从乡镇财政经费中扣回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