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运城市2015年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 体育考试实施细则 一、考试组织 1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健全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
积极协调当地卫生、公安、电力等部门,加强沟通配合,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各县(市、区)要与各初中学校(报名点)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与考试工作人员签订执考承诺书,把考试安全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
各学校(报名点)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使考生及家长了解和掌握体育考试的政策、规则、方法和要求;要通过考生将《运城市 2015 年中考体育考试考生家长通知书》发放到每位考生家长手中,使考生家长能够积极配合学校做好考生体质健康调查工作,如实向学校告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不谎报和隐瞒相关病情
考前各县(市、区 )应做好所有考生心肺功能等方面的体检工作,对心肺功能不良、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要坚决动员其办理免考手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体育考试期间,离校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要有学校校级领导带队,与学生同车往返
要对师生加强考试安全教育,确保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和考试安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考试对象 5
报名参加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原则上均需参加体育考试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考: ①完全丧失运动能力,不能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肢 体残疾学生; ②患有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肾病等严重疾病的学生; ③因骨折或其它原因导致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
免考办理程序: ①填写《运城市2015 年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 ②符合第6 条第①款规定的考生须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持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于考试前10 日到各县(市、区 )招考中心办理申请免考手续; ③符合第6 条第②③款规定的考生将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就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