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研究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方案,冀鄂皖此前已适度放宽 2月 22 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澎湃新闻 2 月 27 日联系了河南省、江西省、广西省、广东省、河南省、黑龙江省教育厅和天津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他们均表示,当地按正常的相关程序,正在研究中,研究结果未定。澎湃新闻在梳理多省市此前关于小学入学年龄的相关政策时发现,安徽、河北、湖北等省此前曾根据当地情况,对8 月 31 日不满 6 岁的入学孩童有一定的变通政策。现各地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多为8 月 31 日据《人民日报》 2 月 26 日报道,针对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一事,教育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又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由于各省适龄儿童数量情况和教育资源的实际承载能力不同,一直以来,具体入学年龄截止日期由各省具体规定。因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是依法重申现行制度和做法,教育部不会统一规定具体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就“法律规定”而言,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没有对“年满六周岁的儿童”进行时间界定。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教科文卫法制司联合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条文释义》,其中有条款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在中国居住、在新学年开始前,也即在每年9 月 1 日前年满 6 周岁的儿童、少年,必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其到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由于新学期一般都是9 月 1 日开学,在 9 月 1 日开学前年满 6 周岁的儿童,生日截止到8 月 31 日,所以大多数省市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是8 月 31 日。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此次教育部印发文件,把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统筹确定权交给各地方,不少人认为以后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