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处置辖区内突发的公共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基层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省(市、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福建省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工作预案》、《厦门市处置经济社会紧急工作预案》、《集美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一)建立应急长效机制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过建立应急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的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
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有效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二)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处置责任,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
建立以街道办事处为主、辖区有关部门和相关社区居委会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
(三)完善应急保障工作
加强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确保应急物资充足有效
建立各种应急救援队伍,充分依靠和利用社会力量,组织先期保障队伍、社区志愿者队伍,依靠和发挥驻辖区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等驻辖区资源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作用,在上级专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二、组织机构(一)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