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同市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各县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市直各部、委、局、办,各人民团体: 在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事关事业单位宽阔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又紧迫的任务,既要稳步实施,又要扎实推动。为了便于各级人事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更好地把握政策,根据《大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同人字〔2024〕12 号)的规定,就实施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双肩挑”)的确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管理人员确需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在所兼岗位结构比例限额之内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以其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一个岗位的工资待遇,在一个聘期内不予变更。对于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中一些承担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岗位,如医院的科室主任、中小学的部分中层岗位等,直接定为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再设置管理岗位。审核“双肩挑”要把握四个条件:一要看这个管理岗位是否确需专业技术背景,二要看这个管理岗位是否确需在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人员中选聘,三要看这个管理人员是否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要看是否确实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 “双肩挑”的审批程序是: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提出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兼职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事业单位对“双肩挑”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双肩挑”)申报审批表》,由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 占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管理人员必须明确所占主体岗位及具体岗位名称,岗位设置表中不得重复填报岗位。首次岗位设置工作完成后,要根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事业单位一般不设“双肩挑”岗位,特别需要要从严控制。二、政工师、高级政工师岗位的确定 事业单位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可聘用到管理岗位,暂保留原待遇,首次设岗完成后,按省、市新规定执行。三、现有人员身份及岗位聘用 现有工人身份的人员在岗位聘用中,符合其他两类岗位任职条件,通过竟聘上岗,可以聘用到相应的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符合工勤技能岗位条件,本人自愿,现聘于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也可聘用到工勤技能岗位,上述人员在聘期间享受相应岗位的待遇。四、在开展岗位设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