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建安发[2024]238 号关于印发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24]89 号),市建委制定了《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主题词:城乡建设 工程 安全 经费 通知抄送:省建设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共印 500 份)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11 月 8 日印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第四条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各级职责,负责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管理,并依法监督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工程安全资金投入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依据省建设厅和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贯彻辽宁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