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天桥中学公租房堡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合同日期:2011 年 11 月 16 日业主方:思县顺夏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一、工程名称:天桥中学公租房堡坎建设工程 二、工程地址:天桥中学公租房建设基地三、工程承包形式:本合同书采纳单价承包合同
四、合同价格:双方商定合同单价为人民币 每立方米柒拾元整( 70 元 / m 3 )
合同执行过程中不调价
五、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委派的质量监督人员的监督管理
乙方应确保本工程质量按建设部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六、工程时间要求:1、乙方必须在 2011 年 11 月 16 日以前开工
2、乙方必须在 2011 年 12 月 16 日前完成工程
七、交(竣)工验收:1、工程完工后由甲方负责组织交(竣)工验收
2、分项分部工程验收:乙方应按甲方有关规定及法律规范要求,在每个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交相关验收资料,经甲方现场技术人员验收签订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
3、如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工期的延长除外,但要经甲方批准
(乙方无法预见,也无法实行措施加以防范的或自然力的破坏作用,系指任何一种自然力只限于里氏地震烈度 7 级以上地震,百年一遇频率及以上的洪水,风力在 11 级及以上的暴风等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力的破坏作用
但能予投保的自然力风险除外
以上自然力标准的认定均以当地气象部门的记录资料为准
以上自然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实行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 24 小时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
如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天向业主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至灾害结束
)八、付款方式:由旺苍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与中标单位结算
工程全部完工后,由旺苍县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工程款的 50%,2011 年 12 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