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输变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1、总则为加强我公司的输变电工程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质量的编制水平,确保我公司输变电工程全过程的档案系统、完整、准确,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 110 千伏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和 35kV 千伏及以下的大修、技改、农网、城网改造等工程可参照执行
3、相关文件《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粤电用[2001]10 号《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法律规范》 GB/T50328—2001《输变电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办法》 GPG/MP/26/2024《110KV 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782-2001)
4、职责4.1 凡是工程中标的施工单位要向建设单位缴纳工程档案保证金50,000 元,工程验收后要在工程投运的一个月内移交成套的工程档案资料及工程档案管理单机版,如按时移交工程档案并按档案移交工作流程给有关部门审核、档案室验收通过后将退还工程档案保证金,档案室对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工程档案及时提出书面的整改意见提交规划建设部,由规划建设部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要根据整改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如不按时移交或拖延整改时间按保证金总额每天的 5%0扣除
4.2 工程建设和工程协调会议由组织部门通知档案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参加,档案人员为进一步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并结合部门管理职能积极主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掌握竣工资料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就共性问题提请有关部门重视和协调
4.3 直接参加资料验收工作
工程验收应由组织部门通知档案人员参加,在工程验收阶段,应同步验收竣工资料
并根据验收发现的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与要求
在验收时,档案人员对资料验收不能代替专业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验收,各专业验收组应同时验收各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关竣工资料,以确保设备资料、图纸于实物相符
4.4 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