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法律规范工程咨询服务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咨询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咨询中的专题讨论,规划咨询,编制预可行性讨论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以及项目后评价、工程项目管理的服务收费
第三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投资建设项目的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项目申请和资金申请报告,不能承担同一投资建设项目的评估业务
第四条工程咨询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
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咨询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价格由工程咨询机构和委托方在不超过基准价上下 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第五条政府指导价实行以下方法计价: 一、按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分档计算咨询服务基准价格(见附件一)
二、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人工日计算咨询服务基准价(见附件二)
以上两种方法,应根据工程项目的难度、创新程度以及行业特点确定浮动幅度,浮动范围不能超过政府基准价确定的浮动上限或下限
第六条计费办法和标准 工日计算法 咨询服务收费=直接人工费用+管理费用分摊+税金和利润+项目发生其他直接费用 直接人工费用=人工日费用标准*人工日 其中: 1、工程咨询人员劳动产生的直接费用,包括工资、津贴、福利和保险等; 2、工程咨询机构的管理费用分摊,包括咨询机构管理人员发生的工资费用、办公楼租赁费用、办公水电费、各种执照注册费、咨询机构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用、员工医疗费用、休假员工的工资费用、办公楼和办公设备的折旧费等;管理费用一般根据直接人工费用的 40%计取; 3、税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4、利润指工程咨询单位的合理利润,一般按(直接人工费用+管理费用分摊)的 20%计算; 5、项目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包括:购买资料、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