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施工技术质量责任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公司的管理方针,强化公司技术质量管理指挥系统,明确各级技术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实现以技术核心和用户满意的产品质量带动公司发展壮大,特制定施工技术质量责任制度
第二条:公司一般设置四级技术质量负责人,建立四级(公司、项目部、分公司、子公司、施工场地、班组)技术质量责任制,实行技术质量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技术保证组织体系图附后)
1、公司设总工程师;2、项目部和分公司、子公司设项目总工程师;3、施工场地设专责工程师;4、班组设技术员;各级技术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和可能设立付职,协助正职进行工作,在分担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总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专责工程师、技术员为技术行政职务,系同级行政领导成员,受各级行政领导正职领导,全面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一切重大技术质量问题都应由该级技术负责人决定
各级技术质量负责人在技术管理工作上受上级技术质量负责人领导
第四条:各级技术质量负责人要仔细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技术、质量政策、法令和技术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熟悉和执行有关技术质量标准、规程、法律规范,组织广阔技术人员做好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讨论决定本单位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的调动、使用、考核、晋级、奖惩和人员配备等事项,提出负责意见
(二)各级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责第六条:总工程师的技术质量职责如下:1、总工程师为技术行政职务,系同级行政领导成员,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技术质量工作负全部责任
项目部和分公司、子公司与公司技术质量管理职能机构的技术质第 1 页 共 1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量工作,接受总工程师的领导
副总工程师为总工程师的助手,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分担一部分总工程师的工作,在分担的工作范围内行使总工程师的职权
对工程技术、质检人员的使用、晋级、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