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检制度实施细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检制分解本细则所指的三检制是指对施工过程中已完工各工序质量进行 操作层自检、上下工序之间交接检及专职质量员的专检的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节 自检 责任人:劳务单位及作业班组组长; 职责:初检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要求班组人员相互间进行检查、监督和把关
每一道工序完成后,由该班组根据工序或单元工程规定的检查(检测)项目逐项检查与,真实地填写施工记录,并由劳务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本人签字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质量控制要求,严格法律规范施工程序
班组是根据作业规程施工的主体,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主体
自检合格后,负责自检资料的整理与上报,并为复检工作做好现场准备
实施程序: (1) 施工班组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并经组长验收后,方准继续进行施工
(2) 班组长对所施工的,必须按相应的质量验收记录表中所列 (工序操作前由技术负责人交底时提供该工序检验表)的检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逐项地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
在完成后逐项地进行自检,并仔细填写自检记录,经自检达标后方可请施工员组织质量验收
(3)施工员除督促班组仔细自检、填写自检记录,为班组制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外,还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在班组自检达标且有自检记录的基础上,逐项地进行检查,经检查达标后,方可请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质量核验
第二节 交接检 责任人:现场技术员、专职质量员或技术负责人、上下道工序作业班组长 职责:交接检是对自检结果的认可,保证下道工序作业的有序有利开展,确保最终质量的达标
实施程序:(1)现场技术员、专职质量员或技术负责人引导下道工序作业班组长对上道工序的各项内容进行检查,以确保自己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有利性进行检查
(2)对法律规范、规程、标准及施工图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