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水电站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实施细则1
本细则依据施工承包合同,以及现行有关法律规范要求编制
本细则适用于施工监理合同书中所包含的工程项目
施工单位应切实做到以工程质量求进度,以工程进度求投资效益,确保合同工期的按期实现
施工单位应报送的施工文件2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工期、设计文件、技术法律规范、现场自然条件及施工水平,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并于开工前 20 天将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告送监理部批阅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应包括下述成果资料:(1) 施工总布置图;(2) 施工总进度表,包括逻辑关系的横道进度表和网络进度图;(3) 施工程序;(4) 主要施工方法和措施;(5) 主要施工设备和材料、劳动力计划;(6) 安全防护措施;2
各单项工程开工前 10 天,施工单位应按要求的工期、工程的特性、施工水平报送监理部一份详细的施工措施计划
其内容至少应包括:(1) 施工布置;(2) 施工进度;(3) 施工程序;(4) 施工方法和措施;(5) 主要施工设备和材料、劳动力计划
施工单位必须在每年开始的前 20 天向监理部送交下年度的施工进度计划;在每季、每月开始 10 天,递交下季、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其内容应包括:(1) 包括临时建筑工程在内的计划,按期完成的工程、进度和工程量;(2) 主要物资材料计划耗用量;(3) 施工现场人员数量和下期劳动力计划安排;(4) 材料、设备的定货、交货和使用安排;(5) 工程价款结算以及下期估计完成工程投资额;(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由于各种合理的或不合理的原因,致使施工进度计划在执行中进行实质性的修改,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应提出修改的详细说明,并须在计划修改实施前 10 天,提出修改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
必要时也可以由监理工程师直接向施工单位提出修改指示,由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