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无标底”招投标一、工程造价竞争是市场经济必定要求 我国正式加入 WTO 后,在建筑业实行了工程承发包中的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执业资格的注册制度等,已经缩小了我国建筑业管理体制与国际惯例的距离
但是面对进一步开放的市场,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根据国际惯例来实施工程建设和管理
建设工程要根据使用要求单件设计,不同工程之间在造价上缺乏可比性,而且工程造价数目巨大,如何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是一个值得讨论和探究的课题
工程招投标是目前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途径,因而它是建设市场的关键性环节
(一)确定工程造价的三种典型模式
我国工程建设造价确定,有三种较典型的模式
其一是在完全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所采纳的“量价合一、统一量、统一价、统一图纸、统一计算规则”的定价体系,由政府部门确定和分配建设工程任务,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根据上述的定价体系确定工程造价,并以此作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工程价款结算的主要依据,而作为业主的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定价方面几乎无发言权
这是我国在改革开放前及 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确定工程造价时采纳的主要方式
其二是通过工程招投标方式来承发包工程,由业主或业主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标底,允许投标方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等编制标书报价,但明确规定报价必须在以标底为中心的一定区间内,否则将作为废标,失去工程承包机会
在报价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再根据报价与标底的偏离程度、投标单位企业信誉、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的合理性等多种因素综合评分,以得分高者中标
这种方式称为有标底招投标法
其三是在第二种方法的基础上,对工程计价方法进一步市场化,业主不再编制标底,在招投标过程中,对经审查合理的最低报价者中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对经审查合理的最低报价者中标,这就是所谓的“无标底”招投标方法
已经有一些经济发达省市已先后引入这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