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城建项目公司市政工程建设现场管 理 暂 行 规 定为了加强城建项目公司所承担的市政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维护各方利益,经调查讨论,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制订本管理规定
会议制度会议是参加工程建设各方沟通的重要形式,是布置工作,统一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检查落实情况,讨论处理问题等的重要手段,是对工程现场进行管理的重要方式
本公司的会议包括技术交底会议、第一次施工场地全体会议、现场会、每周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和不定期召开的其他会议
1 项目公司要及时组织技术交底会议和第一次施工场地全体会议,并及时形成纪要,指导施工
2 有关单位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相关会议,不允许擅自替会
应参加而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向会议组织者请假者例外,否则,项目经理、总监等主要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当众宣读,每人次处以 500 元罚款,在下一次会议前落实
3 无故迟到、早退各种会议者,对项目经理、总监等主要负责人每人次处以 200元罚款,在下一次会议前缴纳(有特别情况向会议组织者请假者例外)
4 参会人员做好记录,对于布置的工作马上安排并负责落实
相关负责人确实无法前来,安排替会的,替会人必须了解现场,能够落实会议精神、解决存在问题
否则,会议组织者有权拒绝其继续参会,并按 1
2 条款处理
5 会议纪要及时出台,下发相关单位落实
6 例会或现场会确定的事项无特别原因不落实,不按程序办理的,对责任单位给予 5000—10000 元处罚;对责任人处以 1000—5000 元处罚
有特别原因的,及时书面报告并被批准者例外
检查制度检查是对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四个方面
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包含每周一次例行检查,每月一次综合检查,每季度一次评比,不定期检查根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