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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535 号)2010-10-22 上午 09:21:22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点击数:1037粤建质函〔2024〕535 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同时促进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过程中排查出的质量问题的整改,我厅决定从 10 月下旬至 11 月下旬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工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93 号); (三)《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四)《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国务院令第 81 号); (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 号); (六)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质量技术法律规范、标准
二、检查范围 在建的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住宅工程,其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检查桥梁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管职能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排查出的工程质量问题的督促整改情况,开展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情况,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管情况,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情况,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