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建管字〔2000〕145 号各地级以上市建委,深圳市建设局,顺德市市政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现将《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碰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附:1.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略) 2.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评价季报表
(略)广东省建设厅 二〇〇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促进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规范化、标准化和 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评价),是指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结论
第三条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构)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具体的安全评价监督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简称安监机构)进行
第二章 安全评价程序与内容第五条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施工单位应同期提供下列资料,由安监机构审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