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西工程建设优秀 QC 小组活动成果评选管理办法(2014 年 2 月 1 日)1 总则1
1 为法律规范广西工程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以下简称QC 小组)成果的评审和推举工作,引导 QC 小组活动的健康进展,保护和调动广阔建筑从业人员参加 QC 小组活动的积极性,鼓舞广阔建筑从业人员积极参加质量创新和持续改进活动,依据中国质量协会 QC 小组工作委员会《 关于转发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评审标准的通知》(中质协小组字[2000]02 号)和《 关于开展“创新型”课题 QC 小组活动的意见》(中质协小组字[2024]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建筑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广西工程建设优秀 QC 小组活动成果奖(以下简称“优秀QC 成果奖”)是省行业级别奖项,奖项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舞奖
3 优秀 QC 成果奖每年评选一次
4 优秀 QC 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由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2 评选范围以下 QC 成果可参加评选:(1) 办公地点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所取得的 QC 成果
(2) 与 QC 成果相关的工程建设地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域内
3 评选条件3
1 猎取 QC 成果的时段为申报年上一年的 3 月至申报年的 2月
2 QC 小组遵循 PDCA 循环开展活动,活动过程真实,成果报告按活动程序进行总结
3 成果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为小组所在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所确认并有认证材料,在本行业有一定的应用和推广价值
4 申报方式和申报资料4
1 优秀 QC 成果奖由施工企业自愿申报,施工企业应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成果申报资料送至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 QC 成果申报资料如下:(1) 申报成果目录表 1 份(参考样式见附件 1)(2) QC 小组活动成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