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实施办法2五篇范文四川地矿局九0九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办法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我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工作,进一步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根据国家、省政府、地矿局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我队办公楼恢复重建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第三条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审计监督,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局、XX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进行。第四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审计监督内容包括:(一)立项程序、招投标程序、建设程序、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二)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等有关财务收支情况。(三)概算、预算、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情况。(四)资金拨付和使用效果。(五)依法应当审计的其他事项。第五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主要审计下列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一)项目前期阶段审计1、项目立项的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征地造址及开工报告等审批文件。2、建设规划许可、建设用地批准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1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3、招投标工作或对招投标程序及执行结果进行检查,对项第1页共4页目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与招标人沟通,并按程序进行修正。4、各参建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行业资质证书、有关技术人员证书及收费许可证等资料,计取的代建、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费用。5、与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是否依法签订合同。6、项目资金的来源和到位情况。7、项目资金是否按照要求,专户存储、专款专用。8、征地补偿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有无擅自扩大、提高支付标准。(二)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审计检查1、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如。工程签证、验收制度,材料设备采购、验收、领用制度,经费拨付、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2、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3、检查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市场行情。重点检查有无虚列、乱套定额、高拨材料以及多计工程量,超预算、超标准等问题。4、检查项目资金是否专项专用,有无挤占、挪用、截留情况。5、大宗设备、材料采购审查。(三)项目竣工决算阶段审计1、及时整理、核对、完善各阶段竣工的决算资料。2、对以前阶段未进行、不完整或审计后有调整的内容进行补充审查。3、国家、省、市优惠政策落实情况。4、项目投资效益情况。第六条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应在项目实施合同中明确社会中介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第七条第2页共4页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具备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资格,选择方式可以采取招标方式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第八条组织和聘请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所需的经费,按照相关规定在建设项目经费中解决。第九条加强项目工程资料管理,队应对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根据不同的审计组织方式的要求提供资料。第十条队在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协议)中必须明确:(一)工程价款的结算以竣工决算审计确认金额为准,且实施竣工决算前,队必须预提20%以上的工程款,待审计结束后,以审计报告确认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二)承包单位要严格按招投标、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编制工程结算,项目工程审减率超过5%的审核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并由队从工程款中代扣。(三)符合规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队要及时办理竣工决算,主3动向市审计局书面提出竣工决算审计申请,同时报送相关资料。第十一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审计,接受国家审计和局审计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第十二条灾后恢复重建办公楼经过竣工决算审计,财务决算批复后,方可办理产权登记和移交手续。第十三条灾后恢复重建办公楼项目审计结果(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结果)要进行公示,并向职代会汇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职工的监督。第十四条本规定由XX省地矿局九0九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负责解释。第3页共4页第十五条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第4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