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深化贯彻 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进展战略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长城公司在星海名城七期标准层电梯厅装饰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同时坚持污染预防,节能降耗,保护环境
第四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规,如《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
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与权限第五条 组织体系见“组织体系图”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第六条 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1、负责长城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决策,组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2、 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解决本单位的重大安全环保问题
第七条 总经理的职责与权限1 对本单位的安全环保工作全面负责;2、仔细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要求;3、健全安全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污染预防控制措施;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入的有效实施;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7、常常组织各级领导进行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学习,注重提高全员安全、环保意识;第 1 页 共 14 页项目经理质量安全环保小组施工技术组材料组安全管理组文明管理组环保管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