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建管局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区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园林、环卫、市政、土建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工作
各下属单位、部门应当将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及时抄报建管局建企科
第二条 建企科每年 6 月、12 月分别进行一次本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各下属单位、部门每季度分别进行一次本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发生较大事故或以上事故或者建管局认为是典型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建管局应当及时进行本区域内专题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第三条 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的原则是:1、事后分析,体现总结性
2、事前分析,体现预测性和前瞻性
3、科学分析推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第四条 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的步骤是:1、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分析
2、找出事故多发的地区、监督管理薄弱环节、事故类型
3、分析事故多发的原因、总结内在规律
4、根据工程投资方向、结构以及行业进展经营机制,预测下一阶段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点
5、制定针对性、可行性强的措施
6、形成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