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倒房重建意见目前,我县灾情已经基本稳定,生产救灾、重建家园全面开展
为切实做好灾区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区群众年底前搬进新居,现就我县灾区倒房重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灾区倒房重建工作灾区倒房重建工作是当前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是事关民生的大事,关系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做好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工作,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让受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科学规划和选址各乡镇倒房规划,要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统一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力求在恢复的基础上有所改善,有所提高
要做到近期救灾与远期减灾相结合,与推进民生工程相结合
要切实加强倒房重建选址工作,坚持科学规划,积极帮助群众选址,协调好宅基地的调整等工作
做到能集中建的就不要分散建,能选择高地建的就不要在低洼地建,能迁建的就不要在原地建,能建好的就不要建简易的
同时,也要尊重群众的意愿,考虑实际承受能力
各乡镇对五保户倒房重建要与敬老院的修建和扩建相结合,或以几个村为单位进行集中建房,做到“集中建房,分散供养,产权公有,轮转使用”
每个乡镇要至少建立一个分散供养集中居住的五保连片建房点(5户以上)
三、准确确定建房户各乡镇要在已经建立的倒房台帐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评定建房户,即倒房户要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审核后,在村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部门审批情况要在村级再次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要包括该户倒房情况、家庭人口、重建间数、拟补助款数等
同时,对今年建房户按五保户、低保户、相对贫困户、一般户进行分类补助
四、建房补助标准和发放程序第1页共3页(一)建房资金补助标准
根据国家“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生产自救,社会互助”的救灾工作方针,突出解决五保户、低保户等政府救助对象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