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海·紫藤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发包人:中海地产(杭州)有限公司 总承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发包人、总承包人根据 中海 · 紫藤苑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 合同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健康、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发包人安全生产责任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对总承包人承担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进行审核,将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本施工区域设施等情况对总承包人进行全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发包人应要求总承包人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对总承包人所制订的施工安全措施,发包人应审查并督促实施
3、发包人指派 先生作为安全代表,负责联系、检查与协调总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4、发包人有权对总承包人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5、发包人有权对总承包人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发包人有权检查总承包人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7、发包人不得对总承包人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总承包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条 总承包人安全生产责任1、总承包人必须在施工场地设立一个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总承包人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计划必须得到发包人的同意(发包人的同意并不减轻总承包人所应承----------------------------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