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VIP免费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_第1页
1/4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_第2页
2/4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_第3页
3/4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已经 2024 年 5 月 25 日市政府第111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日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装饰装修和地铁工程)。 第三条(管理主体)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委托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层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可委托区(市)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责任主体) 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监测、检测和设备租赁等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责任: (一)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二)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单列,不得将其纳入招标投标竞价范围,并严格根据规定拨付。 (三)施工前按规定对建设工程周边两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进行调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根据需要实行相应的监测、加固、防护、隔离、迁改、拆除或其他安全措施。 (四)成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明确总分包单位的职责,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督促、组织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作业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综合协调;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实施物业化管理,并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负总责。 (五)对因工程施工对毗邻的建(构)筑物、道路...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