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正确选择工程发包模式[ 2024-7-13 11:03:00 | By: sancheng168 ]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甲方,有签订合同的主动权。通过什么合同模式进行发包,房地产开发企业说了算,他们完全可以选择风险最小的发包模式,所以有相当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认为,选择工程发包模式并不是一个问题。理论上,从施工单位讨论工程承包模式的文章较多,而从房地产开发企业角度探讨工程发包模式较少。从笔者的执业角度看,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正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理的工程发包模式,导致巨大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在下文中,笔者会通过一些案例对此说明,所以,确定正确的工程发包模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是确保项目建设正常、减少经营风险的重要一环。此文,笔者先对几种工程发包模式进行简单介绍,然后就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工程发包模式需要考虑的几个因素进行再实例分析。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常用的几种建设工程发包模式介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类型模式有:1、施工总发包合同模式施工总发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的任务分别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几个施工单位的联合体作为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分包人。这是一种最为传统的发包作法,目前在国内工程发包中运用的最为广泛。2、平行发包合同模式平行发包合同又称为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指在大型、复杂的工程中,发包人可以将专业很强的单位工程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与承包人分别签订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电气与机构工程承包合同等,这些承包人之间为平行关系。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常见与大型工业建筑安装工程。由于房地产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和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现在房地产开发中,这一类合同有增多的趋势。3、总发包加指定分包模式总发包加指定分包模式,就是发包人将项目全部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人,同时将项目中的部分专业工程指定总承包人分包给某专业承包人,让专业承包人成为施工总承包的分包人。专业承包人都是发包人指定的,发包人确定分包价格,而总包单位向分包人收取的总包管理费一般在 3%到 5%,一般总包人在投标的时候就向发包人承诺的。采纳这一方式需要规避直接指定分包的嫌疑,因为建设部有一个行政规章规定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直接指定分包出现质量问题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