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办法》的通知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现将《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暂行办法》(武建〔2024〕143 号)同时废止。 二 OO 九年四月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办法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市〔2024〕208 号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纳本办法。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一律由招标人组织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活动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下同)依法组织实施,同时接受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四条 资格预审分为合格制资格预审和评审制资格预审两种方式,招标人可自主选择。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合格制资格预审,是指网上投标报名截止后,招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查时限,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远城区在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下同),对比市建委中心数据库的企业信息,对报名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第六条 资格预审实行合格制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只能对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和类别、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及建造师(项目经理)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记录、拟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等级和类别等审查条件提出要求,作为合格制资格预审的依据。经合格制资格预审,凡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即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第七条 合格制资格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招标人拟定招标公告,送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审查后发布;(二)投标申请人在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