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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扬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 23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遵照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2024 年 7 月 26 日 扬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贯彻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对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提高城乡生态宜居水平,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根据《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苏政发〔 2024〕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进展观为指导,积极适应经济社会进展和统筹城乡进展的要求,加快建设“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
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全过程,紧紧抓住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全面推动、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树立全寿命期理念,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1、“十二五”期间,全市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总面积超过 400 万平方米,其中 2024 年新增 85 万平方米,邗江区、江都区、仪征市各新增 10 万平方米;高邮市、宝应县各新增 8 万平方米;广陵区新增 35 万平方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 4 万平方米
2、2024 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2024 年,全市 5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3、“十二五”期末,建立较完善的绿色建筑行政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市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