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广播系统简消防广播系统简介介目录一、前言二、消防广播设备三、质量管理标准四、材料及施工检验程序五、自主检查表六、文献一、前言国内目前之消防设备设置依据均以GBJ16—87所公告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正条文及相关建筑技术规则设计施工篇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所规定之各项法规设计及施工,且完工后需向消防机关申请挂号之审查案件,其审查及竣工查验均需依「消防工程施工安装质量管理要点」办理,以下各章节将分别针对各工程之施工法规概论、施工要领,逐一探讨说明
二、消防广播设备2
1消防广播设备2
音源设备2
话筒(麦克风)3
功率放大设备4
线路接口单元7
电源及机柜紧急广播系统架构图如图2-1所示,紧急广播操作流程图如图2-2所示
图2-1紧急广播系统架构图图2-2紧急广播操作流程图2
紧急广播设备,依下列规定装置:2
距扬声器1M处所测得之音压应符合下表规定:扬声器种类:L级,音压92分贝以上M级,音压87分贝以上,未满92分贝S级,音压84分贝以上,未满87分贝2
扬声器应依下列规定装设:(1)广播区域超过100M2时,应设L级扬声器
(2)广播区域超过50M2未满100M2时,应设L及或M级扬声器
(3)广播区域在50M2以下时,应设L级、M级或S级扬声器
(4)从各广播区域内任一点至扬声器之水平距离不得大于10M,如图2-3,2-4所示
但居室楼地板面积在6M2或居室通往地面之主要走廊及通道楼地板面积在6M2以下,其它非居室部分楼地板面积在30M2以下,且该区域与相邻接区域扬声器之水平距离8M以下时,得免设
(5)对扬声器设置的要求:(如图2-3,图2-4)图2-3扬声器间距類別要求,,走道大廳餐廳等公共場所任何部位到最近一個揚聲器步行距離走道末端揚聲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