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绪 论 到达合同是按D 组贸易术语成交的合同
装运合同是指按F组和C 组成交的合同
进出口贸易实务:又称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研究国际货物买卖的有关理论和实际业务的课程,也是普通高等院校和成人高等院校对外经济贸易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一个国家的企业为出售或购买有形商品而订立的出口合同或进口合同,统称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或称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就一方交付货物所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合同条款,即交易条件的具体化,其中包括买卖货物的品名和质量、数量、包装、价格、交付货物的时间和地点、运输方式、保险、价款的支付、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进出口贸易的核心
是进出口贸易关系有效成立的证据;是当事人双方履行各自义务、享有合法权益的依据
国内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在本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生效的法律
国际贸易惯例(或称国际商业惯例):通常是由国际性的组织或商业团体制订的有关国际贸易的成文的通则、准则和规则
国际条约: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的政治、经济、贸易、文化、军事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诸如公约、议定书等各种协议的总称
第一章 商品的名称和质量 品牌:工商企业给其制造或销售的产品所冠的名称,以便与其他企业的同类产品区别开来
品名的含义: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
商品的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
商品的品质(Quality of Goods):是指商品的外观形态和内在质量的综合
前者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泽、款式和透明度等;后者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成分、生物特征、技术指标和要求等
合同中的品质条件是构成商品说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