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企业对厂房进行改建,领用本厂生产的原材料 1500 元,应将原材料价值加上进项税额 255 元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1755 贷:原材料 1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255 二、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自行车厂既生产自行车,又生产供残疾人专用的轮椅
为生产轮椅领用原材料 1000 元,购进原材料时支付进项税 170 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基本生产成本--轮椅 1170 贷:原材料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170 三、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企业维修内部职工浴室领用原材料 20000 元,其中购买原材料时抵扣进项税 3400 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职工福利费--浴池维修 23400 贷: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3400 四、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零售商业企业 A 柜组在月末盘点时,发现短缺某种商品价值 400 元(不含增值税),原因待查,根据上月的该种商品进销差率 15%计算,调整有关帐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340 商品进销差价 60 贷:库存商品 400 短缺商品经查属营业员的过失,营业员应负赔偿责任
经查,短缺商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58 元,其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398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58 企业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外购原材料金额 32
79 万元(其中含运费 2
79 万元),进项税额转出=(32
79)*17%+2
79\(1-7%)*7%=5
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帐时计入原材料成本的是价款,进项税额是价款乘以增值税税率(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