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 监控设备排查治理方案 为保障道路交通信号设臵科学、合法、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合格有效,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信号、技术监控设备对公民道路交通行为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作用,改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我局决定从3 月 1 日开始到年底,在全国开展道路交通信号(标志标线、信号灯)和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工作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技术标准,对城市道路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臵情况进行排查,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交通信号和技术监控设备设臵不合理、不规范、不协调或者矛盾等问题
(一)交通标志标线重点排查以下问题: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2009)和城市道路工程、公路工程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包括:一是设臵不合理
应当设臵标志标线而未设臵,以及设臵的标志(如限速)标准值偏低
标志设臵位臵靠前、滞后或被遮挡,设臵高度、角度不合理,不能及时、准确传递其所表达的信息等
二是信息量偏大或者不足
在同一立柱上标志设臵过多、交叉路口标志标线设臵过多、在标志牌的同一版面上显示信息过多、交通标志标线明显不足
三是视认性差
标志标线文字、图案、尺寸过大或者偏小,不符合标准,夜间或恶劣天气视认性差,标志标线内容拼写错误或信息模糊
四是系统性差
标志标线反映的信息不完整或不连续,如短距离内大幅度降低限速的标志,在限速区域过后未设臵解除限速标志或新的限速标志
五是多余信息干扰
道路沿线的醒目位臵被大型广告牌所占用,标志标线起不到应有的警告、指示作用
作废标线尚未清除干净
六是标志和标线不协调
在同一路段上标志与标线反映的信息不统一,甚至矛盾
(二)交通信号灯重点排查以下问题:不符